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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继孚:治理共享单车乱停放问题还需政府企业双管齐下

发布于:2018-03-19 21:32:00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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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被外国青年评为中国的“新四大发明”之一,这个解决最后1公里出行的“神器”令外国青年着迷。但在给出行带来方便的同时,共享单车违规占道、阻碍交通等管理问题也随之显现。近日,人民日报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就“共享单车与城市治理”议题组织政策研讨,多位专家与会并展开讨论。北京交通发展研究院院长郭继孚在会上发言,他认为治理共享单车乱停放等顽疾,还需政府企业双管齐下。

整个共享单车行业的发展,用一个字说就是“好”,用两个字就是“好乱”。但是整体上来讲,从我们的实践和全国整体的反映来看,这种绿色出行方式总体的负外部性是非常非常低的。

那该怎么看待共享单车乱停乱放这个问题?

第一,空间的不足。共享单车乱停乱放,政府是首责,有空间承诺的问题,还有一个公共管理的问题。首先来看,这个空间该不该有,过去有的空间都哪里去了?我们的地铁、车站周边没有自行车的停放地,那为什么不做呢?再简单来讲,我们为小汽车开辟那么大停车场,政府要投资建,为什么不建点自行车的停车场呢?甚至还可以立体的、机械自动的。

从共享单车停车管理来看,需求是肯定的,但是让单一企业提供未免有些为难,总的来讲提供停车的区域是政府的责任。那企业有没有问题?当然有,有些地方根本不需要那么多的车。有些地方的乱,是因为企业投放的单车太多了。当然这个问题在于企业要竞争,投放是一种竞争手段,但最终造成的结果就是空间不够用。

第二,企业提供服务也要负起责任。涉及到公共空间的,不管是共享企业还是什么,该负的责任不能免,不能因为你是共享就可以不承担公共责任。不用许可、不用登记、想占就占,即使就是共享的占用公共空间和提供公共服务要不要管?我坚持认为要管。为什么?因为你占用了公共空间,特别是拿它作为一种经营的时候,你是利用公共空间获利的。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没有管制的话,那这个公共空间大家可以随意占用。

第三,提供社会的公共服务,一定要有准入,同时更重要的是要有退出约束,没有退出约束我认为是错误的。当时我在交通部讨论网约车的时候,我坚决地提出来两点:第一,要有准入,就是不能谁都随便进入,进入之后根本保证不了服务品质,就是在扰乱这个市场。虽然说市场可以通过竞争的办法把劣质的淘汰掉,但是社会要为之付出代价,公共服务领域要尤其慎重。在这点上我特别欣赏英国的治理模式,有一种公司叫PLC,专门针对银行等行业,不能随便地想破产就破产。银行吸了半天储,轻易地宣布破产带来的是社会问题。我们不可想象,我们公众已经习惯了这样一种交通方式,第二天破产了,那社会怎么办。

最后是企业的责任。企业的竞争要不忘初心,初心是什么?我觉得还是服务,不管依附于什么互联网经济,最终这点上是脱不掉的。再一个是技术上的问题,要用技术来提升改善服务,当然也不能过度依赖于技术,技术不能够解决所有问题。技术大家是可以复制的,但是服务却是可以有特色的。所以对于企业来讲,我更坚信要通过服务来达到市场的一种优势。包括电子围栏,现在靠简单的定位电子围栏是做不到的,政府也应该促使在智慧城市互联网建设当中去做,那样的话可能我们的服务做得更精细化。

人民日报记者白之羽,文章经本人核定。

嘉宾演讲整理自人民日报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主办的“共享单车与城市治理”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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