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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法院:维护申请人权益任性老赖收到应有惩罚

发布于:2019-12-17 12:16:00 来源:人民日报欧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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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都判决了,他还是不归还我土地,上面盖的房也不拆除……”申请人史某显得十分无奈,拿着判决书来到宁陵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程某。

史某曾将自己的一块田地租给被执行人程某使用,程某先是将这块地用于木材加工,而后又在租赁土地上建造房子,建房期间史某进行阻止,程某却以增加租赁费续租为由不理会史某的请求,继续将房屋建造完成并经营起了棺材铺生意,双方因此发生争执,程某又声称土地是买别人的,无奈之下史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解除双方的土地租赁协议,并要求被告程某按时清除掉房屋。

判决生效后,程某却对法院的判决置若罔闻,甘愿当起“老赖”,史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果断出击,但程某以自身疾病为要挟,仍不履行义务。于是,史某向宁陵县法院递交自诉状申请追究其刑事责任,面对法官的明理释法和即将面临的刑罚,程某最终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在自诉案件审理期间,主动拆除了房屋,归还了土地,并取得了史某的谅解。

因程某有能力履行仍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情节严重,鉴于刑事诉讼中已履行义务并认罪、悔罪,遂以程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罚金1000元。申请人史某合法权益得以维护,任性“老赖”也受到应有的惩戒,让人民群众深受教育。(孙速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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