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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陇西法院将重审“县工商局干部毛志尧”醉驾致死案

发布于:2019-02-03 09:25:00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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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2月3日电 据甘肃省陇西县法院微博消息,2月2日,继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毛志尧交通肇事案”相关情况的通报后,甘肃省陇西法院也通过发布通报称已对此案进行了评查,并将对此案进行再审。

陇西县法院通报称,为确保案件公平公正,回应社会关切,我院于2019年1月26日启动了对本案的评查工作。根据评查结果:我院决定依法对本案进行再审。

图为陇西县法院微博通报内容截图

前情提要:2017年9月4日4时40分许,被告人毛志尧醉酒驾驶小轿车,将正在城区道路上打扫卫生的环卫工人宋某某碰撞,致其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被告人毛志尧拨打110电话报警。经陇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毛志尧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且经甘肃陇通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检验,被告人毛某某血液中检出乙醇,平均含量为268.15mg/100ml,已超过醉驾所规定的80mg/100mL标准。

2019年1月25日,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纪委监委通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其中“县工商局干部毛志尧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通报引发网民关注,通报显示:毛志尧被免予刑事处罚。

公诉方陇西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原文武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被告人毛志尧有投案自首情节,并且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80万的赔偿协议,被害人家属恳请司法机关不要追究被告人毛志尧的刑事责任,当时被告人毛志尧认罪悔罪,结合这些,作出不起诉决定。”该决定上报至定西市检察院备查时,被批复不起诉不当,指定陇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综合被告人毛志尧具有自首情节、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取得谅解的悔罪事实,对被告人毛某某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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