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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残联(北京东城区残联换证手续)

发布于:2023-12-28 13:58:08 来源:互联网

  东城区换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须知

  一、 换发对象

  具有东城区正式户口,已领取第一代残疾人证并自愿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二、 所需材料

  本人第一代残疾人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二寸近期免冠照片及其他必要材料。

  三、 街道换发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9年5月20日至2009年8月底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地点:东城区各街道残联指定地点

  四、 换发流程

  第一步受理: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填写《北京市残疾人证申领审批登记表》(简称登记表)并领取受理通知单。

  第二步初审:申请人携带《登记表》到街道残联进行初审,易于认定残疾类别和等级者,街道医疗目测小组依据《残疾标准》给予初评,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后,由街道残联理事长在内的三人联合签字盖章并提交区残联进行审核。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重新到医疗评定医院进行残疾评定:

  ⑴申请人要求重新进行残疾评定的;

  ⑵实名举报残疾人证存在问题的;

  ⑶没有诊断材料或诊断材料不全,残疾特征不明显,残疾类别和级别与《残疾标准》存在明显差异的人员。

  第三步审核:对于适用程序正确、符合《残疾标准》、初审意见正确的,区残联予以批准,确定残疾类别和等级并将《登记表》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口数据库。对于适用程序不正确的,或不符合《残疾标准》、初审意见错误、不明确的,做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第四步发证:区残联审核通过后,由街道残联、社区残协于30个工作日内发放残疾人证。

  五、 医疗评定医院主要职责及联系方式

  医院名称 主要职责 地址 评定时间(由各街道与指定医院协商确定后填写) 联系方式

  北京市第六医院 1、新办残疾证人员的残疾评定;

  2、负责交道口、北新桥两个街道肢体、视力和全区听力残疾评定或复核工作。

  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北二条36号

  隆福医院 1、换证期间建国门、朝阳门、东四、东华门、景山五个街道肢体、视力残疾评定或复核工作;

  2、负责全区言语残疾评定工作。

  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东街18号

  和平里

  医院 负责换证期间和平里、东直门、安定门三个街道肢体、视力残疾评定和复核工作。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

  东城精

  保院 具体负责全区智力和精神残疾评定和复核工作 北京市东城区东外察慈小区7号楼 周一至周五下午13:30至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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