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志哥”走进高校乐观积极触动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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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2
今天,欧洲网分享来自北京日报的“北京法院调研:性侵幼女案被害人多是小学生”,希望大家喜欢。
原标题:北京法院调研:性侵幼女案被害人多是小学生海淀法院昨天公布一项性侵幼女案调研,指出被害人多是小学生,且以外来务工人员的孩子为主。法官建议,相关部门应建立被害幼女心理干预机制,无偿为被害儿童进行心理疏导。
被害幼女主动告知者少
自去年12月21日至今年6月19日,海淀法院未成年审判庭共收到以幼女(14周岁以下)为侵害对象的案件8件13人。其中,强奸案4起,猥亵儿童案两起,既有强奸也有猥亵儿童的两起。
在13名被害人中,11人是随打工父母来京的小学生或幼儿园学生。法官分析,学龄初期儿童性防卫意识不强,特别是外地女童,父母疏于监管,因此成为“高危人群”。
在审判中法官了解到,只有3名被害幼女在遭到性侵后主动告诉家长或报警,其余9人均是家长在被害人身上发现某些端倪,询问孩子后才报案的。而且,被害人年龄越小,被性侵次数越多。
性侵犯罪熟人作案居多
法官发现,13名被害人中,仅有3人与罪犯完全不认识,其余10名儿童均遭相识或熟悉之人性侵。
法官指出,居所环境恶劣、治安力量薄弱,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10名被害儿童随父母住在城乡结合部的出租房内,居住人员身份复杂。”法官告诉记者,被害外地女童的父母主要在京从事的是卖菜、送货、做小本生意等工作,不能对孩子进行完全监护,孩子放学后,就任其在住所附近随意玩耍,一旦遇到心怀不轨的“熟人”,他们往往给孩子一点儿零食、几元钱或是说个谎话,就可以骗得孩子信任,从而实施犯罪。
建立无偿心理疏导机制
法官建议,政府应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心理疏导机制,对受害儿童提供无偿的心理疏导,帮助她们尽早走出心理阴影,同时探索建立国家补偿救助制度,对遭受严重性侵害的妇女儿童给予一定的补偿或救助。
此外,政府应加大投入,建立立体监控体系,如加强对外来人口租住房屋的管理,对有不良行为记录或有犯罪前科的人予以重点监控,同时以街乡、社区为单位,为暂住本社区、街乡的外来未成年女童登记建档,对于家长监护无力或监护缺失的女童制定早期干预方案,防止其被害;此外,政府应将治安情况的良好与否纳入派出所、街道、社区等量化考评体系,治安良好给予一定的奖励,从而调动派出所、街道、社区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大力发展“家长学校”、“家长热线”等宣传平台,提高家长的监护意识及教育职责,则可以有效防止熟人作案。法官建议,司法机关、学校应教育家长及时掌握孩子的活动范围、交往的人群,即使是熟人、朋友,也要考察其习惯、人品等,消除孩子周围的安全隐患。(高健)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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